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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变相无理辞退吗

 06-04 17:29  悬赏 0  发布者:aaa773……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本人为某公司总公司陈列部的陈列师,礼拜一早上上班,突然接到通知,整个陈列部解散了,本人与其他一些同事被分到公司下面的代理商店铺当销售店员,工资直接由店铺发,我们事先全不知情,并且不同意这样的安排,那我们就要自己主动提出离职,没有任何赔偿,请问这是不是该公司变相使用手段逼我们辞职,属于无理辞退了?(如果我们只是要做销售员,我们投职的时候完全可以投外面更好的品牌,只因为职位选择范畴才投这个公司的陈列职位。)
问题补充:
抱歉,刚又了解到,是调去公司的直营店铺,但,陈列师变成销售店员,在公司上班变成到店铺上班,支薪单位变成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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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04日 17时34分
属于变相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追问:

重点就是,职位变了,由陈列师变成店铺销售员,上班地点变了,由总公司变成去店面,支薪单位变了,由总公司变成店铺,就是整个工作性质变了,没有任何说法和赔偿,一纸通告,但是,允许我们自动辞职。

回答: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万分感谢,我们还得跟进看公司打算怎么处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4 17:42
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调岗,你们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建议拒绝主动辞职。
回复时间: 2012-06-04 17:58
你好,被迫提出离职的,公司是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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