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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河南 03-26 14:48  悬赏 25  发布者:a55588……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工作中,按照老板的指示用冲击钻钻墙,期间钻头卡在墙上动不了了,这带动钻把动了起来,我没注意防范,就被钻把砸到里脸上,砸出了伤口,流了很多血。伤口缝了两三针,费用老板为我支付了。老板拿走了当时医药单之类的东西,等于是关于我在医院治疗的一切物证我都没拿到。
     现在离事发有半年左右了,留下了约1.5平方厘米多一点的疤痕。
     我要治疗疤痕,希望能让老板为我出些治疗费。
     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让我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我有一张事发当月的一个工资证明,但上面没有写日期,拿给劳动部门看,劳动部门以没有日期,不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为由回绝了我的申请。
     我又去单位让老板开证明,老板死活不肯开,说除非像公安局办刑事案件似的,拿出个什么通知让他开,他才开。
     我又去劳动部门请他们帮忙,他们说他们还没有受理,拒绝了我。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或者我可不可以不做工伤认定,直接以某个名义让他给我些赔偿?如果可以,我能获得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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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6 14:50
你还可以提供同事的证明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0-03-26 15:58
不走工伤认定也行,可以以侵权为案由将老板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你的所有费用,并支付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但要注意搜集证据,人证、物证均可。
回复时间: 2010-03-26 16:09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开庭时需一人以上同事出庭作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0-03-26 17:11
你可以直接诉讼到法院,
理由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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