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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递交后多久可以自动离职,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安徽-宿州 01-25 04:30  悬赏 0  发布者:rice5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就职于一家小型私企,工作已两个多月由于收入微薄,公司压一个月工资不发,且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合同时只有单份的劳动合同,且没有甲方签字和盖章,向人事索要第二份劳动合同,自留至今未果,我向公司经理和主管递交辞职申请后,以各种理由一直不予批准,我想早日离开公司另谋发展并拿回我的工资。

我想以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为由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请问,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2,递交后多久可以自动离职,
3,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这几个月的社保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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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25 15:29
可以直接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给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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