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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深圳 03-16 17:07  悬赏 0  发布者:周晓魚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2015年4月27日入职深圳市中合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光大银行大厦12楼,电话:0755-88863988)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址海口,2016年8月1日向公司申请休产假,公司仅批准98天产假,而不执行最新的计生条例(海南188,深圳178),公司已经停发本人工资,98天产假之后的休假按事假处理,劳动关系尚未解除,本人已经咨询过深圳劳动部门,但是对方让认定我的工作地址在海口应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海口的劳动部门以公司在当地已没有办公场地(自本人休产假后,总部考虑成本,已将海口办事处的办公司退租)所下相关法律文件无人签收为由让我找深圳的劳动部门,因本人宝宝还小,没办法亲自前往深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在无计可施,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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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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