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学田  李波  蒙彦军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停产,让孕妇休息,休息跟产假有什么关系?

江苏-常州 06-28 10:53  悬赏 10  发布者:liduol……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现在怀孕8个月,孕产期在7月底,公司停产,让我7月1号开始休息,请问这休息跟产假有冲突吗?休息的工资该怎么发放?产假的工资该怎么发放?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8 13:43
1、两者可以重合,没修产假前停工的也需要发放工资,停工后修产假按照产假标准发放;
2、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如果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保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没有参加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等。

法条参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40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58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9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7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