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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局能受理投诉吗

 07-02 07:14  悬赏 0  发布者:盐田海蓝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7)
我是运输车主,挂靠某公司,我个人找在百姓网上找了一个临时司机,要求深圳-外地-深圳司机和我老公一起开车,回到深圳后结清工资,司机不能再外地下车,但司机在北京偷车上证件要挟,出于人道给了司机全部工资。但他现在到劳动局投诉我应该付他北京-深圳路费,我为什么要付,我从来没约定过要付他路费。1我和司机是临时,短期,不属于劳动关系,也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局为何会受理?2这个司机要求会得到劳动局支持吗?
问题补充:
事实我到了劳动局了解,文龙要求我们他北京-深圳坐车2天,算是2天工作时间300块钱,北京-深圳路费1599元。他没任何事实依据,而且当时他不开车,就和我没任何关系了。劳动局确实不立案,但这个司机文龙两条胳膊有大量纹身,伤疤。他是告状专业户,他只要给车主开车,就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不下20次记录。
   劳动局确实不立案,他就闹事,8天天天到劳动局,去市政府闹,工商闹,信访办闹,在市长信箱投诉劳动局,工商局等各部门,到处诽谤我所挂靠的公司。劳动部门烦不甚烦,约谈我,不值几百块,我开车去劳动局油钱,过路费,耽误的时间都比他要的多。我也为息事宁人,商量下给文龙共计500元。以我自身的教训告诫用人车主,一定要把口头协议落成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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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2日 07时51分
1  您和司机的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    这不属于劳动局管辖范围 劳动局是不能够管理的

2   对方的行为和要求缺乏法律依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2 07:22
可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2 08:24
是不是都要劳动局调查后才知道
短期临时的 那就不是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2 08:29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作坊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也包括人证。
要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分析,建议带上材料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2 08:57
应属劳务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7-02 09:50
按照你的描述,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劳动仲裁委已经立案,你可以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7-02 11:22
你们可请律师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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