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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女职工产检忘记及时请假做旷工处理

浙江-台州 07-03 06:24  悬赏 0  发布者:julia8…… 给我留言  回答:(4)
7月2日的上午,女职工去医院产检时,忘记及时向领导请假,8点多时领导正在对职工进行点到,9点钟某一同事打电话通知我赶紧回单位来,领导发现我不在学校,要将我做旷工处理。这时我才想起我忘记请假了,于是赶紧打电话向管理请假的领导请假。产检结束后及时向领导作了解释说明,但是领导还是将我做旷工处理。(那天上午总共外出时间1.5小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对于如何理解“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实用问答是这样解释的: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请问律师:在我去产检未及时请假,后来想起了,马上请假,并在事后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的情况下,领导能否给我做旷工处理?
如果不能,该如何跟领导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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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3 10:25
协商处理那。协商不成也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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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3 09:38
做产检应该是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不按病假、事假及矿工计算,但是你并没有提亲告知领导可以是按照旷工来处理。孕妇也是要遵守规章制度的,现在你只能是自己检讨,不然就是给你做出旷工的处理也是无可厚非的。
回复时间: 2012-07-03 12:09
好好协商。
回复时间: 2012-07-03 13:17
好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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