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王远洋  陈皓元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竞业限制

山东 04-09 14:04  悬赏 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0)
跟随劳动合同签订的《商业保密及执行合同》中规定,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起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2年)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总补偿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乙方向甲方领取。

请问,公司规定的这个1500元是否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徐汇区
人气:3652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95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99
山东 临沂
人气:24850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30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5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