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已解决问题

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07-04 13:37  悬赏 0  发布者:290651……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红河 回答:(3)
本人于2012年6月21日与单位协商后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后,按照协议获得各类补偿金共计13000余元。但是到今日,原单位却又让我如数退还补偿金,并要求我回单位继续上班,还说如果不退还补偿金,就要对我实施法律手段。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3时46分
既然你与单位已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若原单位要求你回单位继续上班,那只能认作“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与原支付的补偿金没有关系,除非双方协商一致。
追问:

那么也就是说,在我已经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算原单位叫我重新回去上班,我也可以不去,而且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我退还补偿金,对吧?

回答:

是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认定的基础上的。补偿金只是对前面劳动关系解除时的补偿行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4 14:00
不合法,有事报警
回复时间: 2012-07-04 18:36
不合法,你可以拒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天津河西区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9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567
天津 河西区
人气:20485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