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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将在建工程(楼房)的某一层抵偿工程款,法律风险何在?

 07-06 11:45  悬赏 0  发布者:zhaoho……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大连 回答:(1)
发包方由于资金紧缺,将在建工程部分楼层“抵顶”未付工程款给承包方,已签订协议:约定由承包方处置“抵顶”的房屋(卖给其他购房者),发包方配合办理购房手续,卖方价款抵偿工程款多退少补。
     请教的问题:
     1.该协议未提“抵押”二字,只是用“抵顶”二字表述,此协议是否属于抵押协议?(我认为不是)
     2.“在建工程抵押”可以只抵押部分楼层么,可以只对在建工程的部分楼层作抵押登记么?
     3.抵顶在建工程的部分房屋做工程款,有何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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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6日 12时42分
1你的认识是正确的,不是抵押,应该是抵偿。(就是平时所说的,你干完活不给钱,给楼了)。
2、本案不涉及抵押,不解答。
3、法律风险:开发商有可能交楼出售给第三人;
4、建议:与开发商在此协议的基础上别行签订委托销售楼房的委托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评论者:孙杰律师
时间:2012-07-06 16:16
1、该协议行为不是“抵押”,可以认为是一种债权债务的抵偿行为;
2、“在建工程抵押”可以部分抵押,但是有严格的条件,并且其用途应当是“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实践中“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只有银行可以。属于法律的特殊规定。
   抵押需要登记,应当具体法律上的物的概念,“在建工程”不属于法律上的物,无法实施普通的抵押登记;
3、风险是无法取得完整的物权,无法实施买卖等行为;在法律上该
评论者:孙杰律师
时间:2012-07-06 16:16
1、该协议行为不是“抵押”,可以认为是一种债权债务的抵偿行为;
2、“在建工程抵押”可以部分抵押,但是有严格的条件,并且其用途应当是“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实践中“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只有银行可以。属于法律的特殊规定。
   抵押需要登记,应当具体法律上的物的概念,“在建工程”不属于法律上的物,无法实施普通的抵押登记;
3、风险是无法取得完整的物权,无法实施买卖等行为;在法律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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