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拆迁

河南-洛阳 07-07 06:53  悬赏 20  发布者:朱打算 给我留言  回答:(4)
前几年再  老城区苗南村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赶上拆迁,但是这房子不是宅基地,买的时候没有什么正规手续,所以现在开发,拆迁什么的办理的手续都是以我们房东的姓名签的,就连拆迁的安置房,补偿款,都在房东的名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过户到我的名字上?  让房东写个过户手续可以吗?委托书行不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07 07:03
买卖有效的,补偿归你
回复时间: 2012-07-07 16:2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08 01:42
买卖有效的,补偿归你
回复时间: 2012-07-08 10:25
买卖是有效的,补偿应归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内蒙古赤峰
黑龙江哈尔滨
上海杨浦区
福建福州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1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22
广东 广州
人气:40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609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69
辽宁 大连
人气:1134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