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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题

 07-08 11:22  悬赏 0  发布者:qd1688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1)
我4月份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单方面未征得我同意停缴社保(5月份),后来因协商继续任职,期间一直未离职(4月-6月)书面申请公司补交5月份社保后得到答复是:曾电话中明确得到我的确认,停止交社保。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一直没得到相关通知。并且此事6月底工资发放时才获知。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5月份社保?
如果就此提出辞职是否可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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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8日 12时36分
1、你4月份提出辞职,单位当然可以按你正常离职而在5月份停止缴纳社保。
2、之后你未离职,单位原则上在7月份缴纳社保的时间内帮你补缴5-6月份的社保金,这个也属于正常。
所以你若据此辞职的话,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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