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朱学田  吴健弘  孟凡兵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纠纷

广东-深圳 05-04 19:48  悬赏 0  发布者:心静思远20…… 给我留言  回答:(3)
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今年优化人力,在4月份要求我(当时不只有我一个人,而是一批人)在21日前做出如下选择
1公司安排进入集团内其他分公司内从事同等工作。
2自己在集团内寻找内招岗位并应聘成功。
3公司寻求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直接选取了第三种方式,公司不愿意按照N加1的方式赔偿,从4月份开始不让加班加点,5月份开始没有绩效,我们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集团也是香港上市公司并对我们公司控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公司而不是集团。我想让公司做出赔偿并且保障离职前上班的利益,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04 20:22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04 20:23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04 22:19
具体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5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71
江苏 南京
人气:15027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7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22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