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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5-13 19:14  悬赏 0  发布者:jiangp……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3)
各位律师好:
    我就职于一家天津小型日资企业,已在此工作七年。我的工资明细如下:基本工资2600,绩效工资3000,各项补助900,每月税前应发工资总额为6500元。去年年终奖扣税到手19905。个人认为公司加班工资、所谓的绩效考评制度上存在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现阐述如下,请教各位律师在现在的条件下是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写的较多麻烦大家看看。具体如下:
公司自己出台了一个绩效考评制度,为A、B、C、D、E五个等级。A级1.1 ;B级1.0;C级0.9;D级别0.8;E级别为0.。个人的当月绩效工资乘以评级系数后实发给个人。其中C级主要描述为工作拖沓、不接电话、迟到等等。D级为不服从安排、不尊重同事、口出不逊,未经批准休息。E级为当月没有工作且2周未安排工作。
每月25日作为结算工资的时间点,次月15日发放工资,等于押我们半个月工资。四月份我按时出勤,工作勤奋未有不良记录。但在5月2日早会上,我因工作上的技术问题与主管领导有些争执,首先我并没有污言秽语,因为主管领导技术外行,听不懂我说什么,情急之下起身离开又返回,气愤之中说了一句他听不懂中国话。他次日发邮件给出纳、其他同事等给我绩效评D,但并未给我发邮件,即扣了我四月份工资600元。我找公司经理理论,他说对此事不知情,并说工资已经签章送至银行,应无此事。但5月9日我看到我四月份工资被扣600元。我个人觉得公司的做法从各个角度说都不合理,各位律师怎么看,我本人是否值得并有没有方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人员不足,工作较多,为满足公司业务要求经常变相强迫我们加班。因为我们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是应发工资而是基本工资,即我的加班小时工资基数为2600除以22再除以8。大家不爱加班,但怕领导以不服从分配等理由扣工资。我现在留有2016至2017年的工资条,加班工资是那么算的。另外我们的保险2015年以前上的最低基数,2016才变为合理基数。但保险、
公积金一直不调整。本人也知道这些问题再其他企业也出现过,是否可以维权,怎么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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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5月14日 10时50分
你好!
一、公司确有诸多违反劳动法之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并处以罚款。
1、加班工资的算法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为由,请求仲裁委解除劳动合同,补发加班工资。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2、社会保险未足额缴纳违反劳动法,你可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请求仲裁委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公积金应当及时调整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二、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属于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力,具体如何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能干涉。因此,你对评级不服,只能向用人单位申诉。
三、如你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就会影响你和单位的关系,单位会给你穿小鞋,以后你工作就更难了,因此,如果你非常在意这份工作,建议你和单位领导反映相关问题,不要轻易举报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你不很在意这份工作,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四、证据收集方面,你的工资条是重要证据之一,你可以向财务人员询问你的工资组成及其金额、加班时间及加班工资算法、金额等,并录音。
五、如申请仲裁,可以索要双倍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我还觉得公司违法的地方在于我5月2日发生的事情,公司却扣了我4月份的绩效公司,这即使绩效考评也不合情理,即使想扣也应该扣5月份的工资,而且按照法律规定,4月份的工资应已经发放,公司拖几天不发,还扣人钱。我并不在意这份工作,但现阶段家中事情多,还想拖一段时间,选择合适的机会集中仲裁,请问如何保留证据,不丧失时效。拜托。

回答:

你好!
1、单位用你5月份的考核结果,扣你4月份的工资,违反劳动法。
2、要注意保留证据,其一是4月份、5月份工资条,其二4月份、5月份的考评结果,其三公司所扣的600元是什么钱,这个可以询问财务人员或你的主管领导并录音。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主要是担心取证困难,就怕他不回答,或者胡说八道。事情的确是5月2日早上发生的,有一个同事可以作为人证。简单说5月2日发生矛盾,他在5月3日发送了电子邮件给其他同事,邮件主题为4月份绩效考评,邮件中写的我的绩效考评为D,依据是不尊重同事、口出不逊。但该邮件不我觉得能作为直接证据。因为对方可以说事情发生在四月份,或者绩效已经评完了,我5月份才公布的。如果取证的话应怎样询问他,可以用邮件的形式询问他吗,让他做出合理解释吗,他如果不解释,或者胡乱解释怎么办?

回答:

你好!
1、你可以让这个同事给你作出书面证明,或者进行谈话录音。
2、可以找到该领导面谈,并录音,注意询问他给你绩效考评为D的依据,你不尊重同事、口出不逊的具体事例。
3、可以用邮件的方式询问,但他很可能不理会。
4、如果他不做解释或胡乱解释,你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维权了。
5、因此,建议你在和领导谈话时注意自己的态度,不要让对方有戒备心理或对你有所抵抗,否则就很难取证了。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最后一个问题,单单有同事书面证明或者谈话录音,我这个同事去年被降工资了,也是受害者,肯定愿意为我证明,但只有他的证明有证明力吗,再有公司的这些绩效考评标准就是打印出来的两页纸,没有盖章也没有写进合同,这个真的有效力吗?另外我们的劳动合同都在公司保管,本人得去要,现在想想,自己在维权方面的意识有些差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希望有疑问继续与您交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3 19:42
你好,就考核和扣工资事可以宜申请劳动仲裁,押半个月工资也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7-05-13 20:23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13 20:46
1、绩效考评是公司管理的合法合理的行为;2、不超过一个月发放工资不违法;3、因为工作争论或者和领导发生矛盾,扣工资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4、员工可以要求不加班,公司强迫你们加班有证据证明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追问:

我们一般是25日结算工资,次月10发放上个月工资。另如要仲裁,需搜集什么证据,另外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合法吗?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吗?公司今后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在绩效考评上继续找理由克扣绩效工资,应采取什么样的方法保留证据,日后维权。时效是多长时间?

回答:

1、次月10发放上个月工资,合法;2、加班工资应该按照实际收入计算;3、什么理由克扣工资都违法;4、违法行为应该用书面的录音录像等等保留证据,应该及时的尽快的维权。5、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13 22:55
拖欠工资或扣押工资不合法,可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如要走上仲裁程序,同时也会面临着双向选择。
能协商是最好的。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14 09:36
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7-05-14 09:54
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69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14 10:25
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5-14 14:06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15 09:05
考核和扣工资事可以宜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15 09:34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5-15 20:14
建议及时聘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7-05-17 14:28
考核和扣工资事可以宜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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