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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合同和劳动纠纷

陕西-西安 07-21 00:03  悬赏 20  发布者:冰冻年轻人 给我留言  回答:(6)
高律师您好:
    我2011年9月份在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十字以北的一个工地和“西安建华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电气安装承包合同”,因为合同总价大大低于市场价,我当时不肯签字,可“建华公司”负责和我签约的人告诉我说:没事你签了吧,公司到时候不会让你赔本进去的,意思就是到最后决算时我赔进去的部分由公司来补。
    当时我比较注重合同的结算部分的不合理,建华公司负责人又说签这份合同只不过是做样子给人看的,如果合同条款不合理可暂时按我工人的实际工资结算。下面是我填的合同的结算部分给您打出来参考一下:

五、结算及付款
1、结算方式A
电器安装人工费80万元(设计变更、图纸优化、建设单位确认不施工的项目承包总价相应调整)。
结算方式B
(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甲方承包人95元每天。技工70元每天。普工60元每天依据实际考勤按月造工资表。
(2)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技工人数占电器安装总人数不能超过30%。
付款
按结算方式A
(1)乙方按实际施工人数按1800元每月借生活费:年终、夏收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减乙方借款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分户验收、分户交房完毕后,支付至承包价的97%,余3%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甲方承诺如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不住,甲方同意乙方按结算方式B结算。
六、合同说明
1、本合同是以“确保雁塔杯”的标准签订的,若工程质量不能达标,甲方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双方均应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应有违约方承担相应损失。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用结算方式A承包。另(1)到2011年年终乙方主体配合阶段,考虑到过春节,乙方暂时可选用结算方式A或结算方式B与甲方结算。(2)工程结算时应减去贾XX班组6—9月份工资。
甲方:(签字盖章)无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我签了字并留下身份证号

结果2011年年底的时候“建华公司”按我实际给工人定的工资结了帐,我们都高高兴兴回家过了个年。
但今年2月7日工地开工至5月公司一直都没有保障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费,这就导致了我的工人有了情绪,到6月1日农忙时候公司又推迟了10天才解决了工人农忙季节所需要的费用,这又导致我的工人的情绪激动化,直接就辞职了七八个。
    从农忙后,所有工人的生活费问题又继续解决不了,公司负责人说:公司钱紧张,让我自己先解决一下工人生活费问题,于是我在外面向朋友借了9000元,解决了7月5日至15日剩余工人的生活费问题。(注:合同以低价承包,50000平方米以80万承包,我自己根本没有利润,去年年底结账所有钱只够给工人发工资,现在也没有积蓄,所以只有借钱解决生活费问题。)
    但到了7月17日公司负责人突然告诉我,说我从去年至今总共借的钱已经超出了当前工程进度应付的钱,并拒绝再给我解决任何资金问题。我一下蒙了,我现在已经再没有办法借到钱,这样的话工人的生活费以后就没有着落了。
    于是我找公司协商看能不能先解决一下工人的吃饭问题,但公司一口回绝,说再给一分钱就亏一分钱,公司不是冤大头不可能再给我钱。
    我的工人在当天也因没钱吃饭都罢了工,公司就赖我说我要退场,这下话就更硬了,说工人工资全让我出。
    但这时我又发现了一点,就是公司在不知不觉中给工地又进了两个电气施工班组,并将我所施工的三栋楼中,其中两栋又和别人签了合同,承包了出去。(这两份合同分别在今年6月份和7月份签订的)
    我想咨询一下您:这种情况下,我要求取消之前和我签订的合同,并将我剩余的工人工资按西安市场价位全部结算,合不合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4 23:14
建议当面和律师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21 07:32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时间: 2012-07-21 09:02
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21 10:53
你好:你所谈的合同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与律师面谈,以帮助你维护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7-21 11:44
建议跟律师详谈。
回复时间: 2012-07-23 13:21
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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