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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法人,不同生产楼之间的工作变动

广东-广州 07-21 18:05  悬赏 0  发布者:痴工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所在的集团公司内部有若干个不同法人,现在我所属的那个法人单位在未预告本人情况下突然宣布现在就要把我们若干人调到另一栋生产大楼(距离目前工作大楼几百米距离,还在同个厂区里),工作内容(工种)也将完全改变(做另外一种产品,但还算现场生产操作),现在我们拒绝调动,公司却说我们违法。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工作内容是“现场生产操作”(这个似乎很笼统),还规定:“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在集团内跨法人范围调整工作内容或不同事业单位,甲、乙双方协商办理。”——但似乎没有规定同一法人范围的工作调动,是否有权认为“法无明文规定”时亦应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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