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刘海鹰  
已解决问题

关于项目劳动合同的问题

 11-27 12:54  悬赏 20  发布者:dongj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3)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为1年,但是补充上了一条,项目结束 即使不满1年也终止合同。 现在项目结束了 用了9个月, 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 多支付我一个月的工资? 请知道的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补充上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1月28日 07时4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27 13:10
对 你可以要求的 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
回复时间: 2008-11-27 23:43
 劳动合同同终止,单位如果不同意续签,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46条第五项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902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43
福建 莆田
人气:5398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68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