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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到合同期,提前离职,公司是否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

 07-28 11:57  悬赏 10  发布者:yanjf8……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荆门 回答:(4)
我公司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其规定离职必须提前半年,在合同未到期并且一写辞职报告第二天就离职,公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在合同中只规定“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工资”,没有培训服务与限制的签定,公司可以向接收用人的单位提出赔偿吗?其属于公司重要的国际市场营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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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28日 12时37分
员工涉嫌违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那以什么理由追加赔偿,仅是违反合同吗,但合同没有具体的赔付条款呀。申请劳动仲裁后到用人单位现所聘公司以什么理由比较好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8 12:04
带上合同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28 12:55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7-28 13:02
这个需要看合同具体的内容
评论者:郭王飞律师
时间:2012-07-29 10:30
具体情况,看合同后,好分析点。
评论者:郭王飞律师
时间:2012-07-29 10:30
具体情况,看合同后,好分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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