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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购买期房问题.背景,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时候开发商与我签订了一个所谓的预认购合同

辽宁-沈阳 06-04 09: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咨询购买期房问题.背景,在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时候开发商与我签订了一个所谓的预认购合同,定金5W.目前预售证可查到,之后有重新补签了认购合同,现在进行到草签备案,但在草签备案之前,要求我必须交齐首付款到开发商公司账户,只给我手写收据.我的问题是,我可以终止买卖吗,预购定金能否要回
问题补充:
感谢所有答题和关注的律师,更新细节。
本人要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知必须先交齐首付款,而且签订《合同》没有公章不能带走,所以本人想终止交易,请各位帮忙分析我的法律风险。后面有我提的问题
目前我手中留有:
1、《预定协议书》一式两份之一原件,有开发商销售章,签订时间在《预售证》审批之前,以及当时所交定金三联单(开发商财务专用章)、POS机小票,所有时间均在《预售证》审批之前。
2、《项目认购书》一式四份之一,无任何公章。
问题:
1、《项目认购书》和《预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2、目前终止交易,我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3、上述两份文件中所述违约金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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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8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04 10:46
可起诉要求双倍返还购房款。
回复时间: 2017-06-04 18:29
一般的不能反悔。
追问:

增加了信息,麻烦帮忙分析下,多谢了

回复时间: 2017-06-04 09:49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6-04 09:50
你好,
可以终止,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7-06-04 10:05
可以终止,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7-06-04 20:34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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