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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问题,急!

广东-广州 08-07 22:52  悬赏 25  发布者:671286……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职2年8个月,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赔偿是3+1的方式,但是那个加1的代通知公司人事说是指当月的工资,因为公司要求要到月底才能离职,而当月工作的工资则变成代通知金来赔偿给我,请问这样公司这样是否就不用补偿我当月工作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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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8 01:14
公司做法不对。
追问:

同时公司在8月7日书面通知了辞退,而公司单位办公室租约到8月26日,公司要求我工作到9月7日来当计算有提前30天通知我,而我在8月1-6日是在休假期间。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进行怎么样的赔偿,而以前的加班费能否拿回?

回答:

收集证据可以拿回来

回复时间: 2012-08-08 10:40
加班工资的追偿,有证据证明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8-08 16:49
赔偿应当是2N,加上你这个月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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