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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保证实解除通知书已妥投?

广西-南宁 07-06 21:13  悬赏 0  发布者:chysof…… 给我留言  回答:(16)
因公司拖欠我工资和未缴纳社保,我通过邮政快递的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已签收,我提交了签收证据。可劳动仲裁认为证据仅能证实申请人投递解除通知书的事实,并不能证实解除通知书已妥投,且被申请人不认可收到该解除通知书,主张双方并未解除劳动关系,故主张的解决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请问我该怎样做呢?怎样确保证实解除通知书已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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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6 21:32
可以去邮寄找要当初单位的签收回执。
追问:

有签收回执并已提交给仲裁了

回答:

是对方签收的回执?如果已经有签收回执了,仲裁的这种说法纯属扯淡。

回复时间: 2017-07-06 22:41
您好,一、到邮政局查询特快专递的签收回执即可;
二、有特快专递的签收回执的,证明已经妥投;仲裁委的解释没有法律依据;
三、你可以要求仲裁委直接裁决,你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7-06 23:42
你好!
1、对你的情况,你的诉讼思路、策略和劳动仲裁的裁决都有错误。
   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保,属于用工单位违法。劳动者可随时请求解除合同,不只局限于书面。可以是口头,而且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甚至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在仲裁中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仲裁请求1、请求解除劳动合同。2、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等一系列请求。
  从证据来看,你提交了有回执的邮寄通知,无论是否妥投,并不影响用工单位违法事实,也不能成阻碍劳动请求解除合同的障碍。就算没有妥投,在仲裁时直接请求解除都是可以的。更不要说,有邮寄回执,应该认定为收到。并不是被告说没收到就认定没收到。仲裁的理由明显不合理。
2、你可以要求仲裁院直接作出裁决。但是作出的裁决是一裁终审的,不服裁决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如不是一裁终审的可以起诉。
《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我的回答如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0564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6 23:57
你好,有签收回执就可以证明已经妥投了。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5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07 10:09
1、邮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也得看封面等有无证据该通知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内容是否为你仲裁时陈述内容,是否邮寄给公司有权收寄信件的人员,该人员是否已经收到,邮寄形式上是否合法,这些情况一般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可以自由裁量;
2、现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你的邮寄形式违法未妥投,劳动合同并未解除,你下一步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看法院能否认定通过邮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3、如一审法院也未认定邮寄解除合同该事实,你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理由即公司拖欠工资及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4、你也可以不起诉直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支持的几率大;
5、如采纳请点最佳答案。
追问:

对不起确实只有邮寄单,没有签收单,已经下达了仲裁决书,判决公司赔付工资(还没执行),还能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吗?这样会不会劳动仲裁不受理,耽误时间超过上诉期限。能不能在上诉时,如果法院支持不能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转而提出解决劳动合同及支付补偿呢。

回答:

1、上次仲裁要求支付为解除后待遇问题,仲裁委伟认定劳动合同解除,你可以在申请要求解除兵支付待遇。2、对于仲裁结果不服可15日内提起诉讼。3、法院会以仲裁申请内容为准进行审理,你可以坚持诉求看法院能否认定,不认定的重新仲裁。

回复时间: 2017-07-07 16:05
在邮政的网站上查询打印出来即可
回复时间: 2017-07-07 17:48
你好!
1、公司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其补发工资、补缴社保,并赔偿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不管你以前是否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不管单位是否认可,你现在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建议你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不提邮寄的事实,这样你的工资和社保还能多算一段时间。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8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11 18:11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你的邮寄形式违法未妥投,劳动合同并未解除。
回复时间: 2017-07-06 22:24
1、如果仲裁裁决已经下达,应该在收到裁决书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你主张的解决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还没有下达裁决书,只是仲裁人员的认为不予支持,你可以不予理睬,请仲裁委依法裁决即可;3、员工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口头的,也可以书面的,也可以直接离开单位即可;4、单位拖欠工资和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无需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a、因为单位违法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通知单位),b、单位给付拖欠的工资,c、单位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社保包括失业保险),d、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17-07-06 22:59
只使用邮政特快放专递(EMS)投递。
回复时间: 2017-07-07 06:40
该仲裁的说法不成立。你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7-07 09:17
你好,有签收回执证明已经投妥,不需要其他证据证明投妥。再者目前是仲裁委下裁决不予支持,还是只是仲裁员认为不予支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7-07 12:02
以邮政快递投递;比较妥当。如果你已对方的签收单交与仲裁,没被认可,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17-07-07 13:26
既然已经有回执单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去法院提出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7-07 16:18
你好,仲裁委的说法无事实依据,如劳动仲裁已作出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过期后果自负。
回复时间: 2017-07-08 11:00
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是否妥投不是本案的关键,关键是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议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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