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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经济纠纷案

广东-茂名 04-26 10:34  悬赏 20  发布者:Z123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初审员是书记员,重审是代理审判员主审,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是否影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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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6 10:36
书记员是不能审理案件的。
回复时间: 2010-04-26 10:45
书记员是不能审理案件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犯这种明显错误的。你的认识可能存在误解。
回复时间: 2010-04-26 11:03
书记员不能审案子的,程序违法。楼上的别说不可能,我就碰到多次,由书记员作笔录,之后签字,庭就算开完了。呵呵。
回复时间: 2010-04-26 11:43
违反了法律规定,你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申请将案件发回重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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