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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议问题

辽宁-辽阳 08-13 10:14  悬赏 0  发布者:丝木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有兄弟二人(我是哥哥),父亲已故,母亲想自己百年之后把现居住的房屋一套给我,(房照父亲名)并打印了一份协议书,母亲 弟弟 舅舅 姨 和我都签字了,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如果母亲以后再立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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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3 10:23
首先,这是一份协议而不是正规的遗嘱;再者,即便这是一份遗嘱也不是全部有效,因为你母亲处分此房时处分了你父亲的遗产,而你父亲的遗产应先行进行继承。所以严格说这份协议不能视为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8-13 13:47
房产有你父亲的遗产,只要你父亲遗产的继承人全部签字,协议有效。可以去房产局变更房产证。
回复时间: 2012-08-13 14:25
你好,虽然协议中你母亲处分了你们兄弟二人可以从父亲处法定继承所占的份额,属于无权处分,但是鉴于该份协议有你们兄弟的签字确认,视为追认,因此协议有效。
     母亲之后再立遗嘱,只有权处分自己所占的那部分份额。如果前后遗嘱出现矛盾且均有效、无公证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后立的遗嘱内容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1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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