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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突然改变转让条件是否合理?

广东-深圳 08-19 21:08  悬赏 20  发布者:易泓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老公现在遇到一件非常棘手的问题!我老公于2011年11月通过

转让方式接下位于深圳福田区田面新村小区内一楼的一个店面做生意。我们当时

交与前一租房商户2万余元作为转让费,并与该房的房主签订了具体的租房协议。

协议上规定:我们租房的期限是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并且在这三年

内允许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商用;每月租金4380元,预交一个月租金和水电押金各

4380元作为押金。

过去这个商铺既做为商铺又用于居住,而目前由于我怀孕待产,而商铺太小不适

宜居住,老公于是在宝安区又找了一个稍大的商铺,从7月起就开始转让该商铺。

直到近两天才谈成转让的事情,而就在这时,房主突然改变转让条件,一是要求

第三方租房者不允许再次将房转让出去,因为她要将房屋改为出租,二是提出每

月的租金再加多几百元,因为现在房屋出租租金普遍提价。这样原本谈好的一个

准备租下开牙科诊所的人放弃了转让。因为这样一来,万一他将来不做了,会赔

掉这笔转让费以及大笔装修费。作为我们,如今变得十分被动,如果转让不出去

,我们不仅拿不回2万余元的转让费(当初装修花费近5万元)以及押金八千余元

,而且每月还白白的交着高昂的租金4380元,我们还要开支宝安那边商铺的费用

,真的是压力重重!可是现在被房主这么突然地改变转让条件,让任何人都不愿

与我们转让,都害怕装修后的大笔损失!
请帮帮我们想想办法,我们该怎么办?房主这么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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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9 21:17
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

请问她不合理在什么地方,我们如果指不出她的不合理之处恐怕很难达成协商!请指点迷津,深表感谢!

回答:

房东要干预加租、转租就是不合理

追问:

可是她并没有违反与我们签订的合同,只是在第三方租用时她要改变租用方式,是她的房子,她说她有权决定如何租用,我们怎么说呢?

回复时间: 2012-08-20 09:36
其实你们把不同的租赁关系混在一起处理了。如果按照你和房东目前的处理方式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转租。因为转租是你们租下后又以你们的名义租给他人。现在是你们相当于帮房东找下一个承租人,租赁合同还是房东和下一个承租人,你已经退出租赁关系。
既然你有权转租,其实你完全可以与他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将房子转租,而不必通过房东。你只要按照原来的约定向房东交租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2-08-20 09:56
如果您有权转租,转租条件由您自己决定,只是转租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您与房东约定的租赁期限。
如果您是与房东协商解除,由第三方直接与房东签租赁合同,就复杂了。
回复时间: 2012-08-20 10:02
按合同约定你们可以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但受让方是不能再将房屋转让给其它人了。
我的补充: 2012-08-20 10:03
是转租,不是转让。
回复时间: 2012-08-20 11:09
房东可以对再次转租进行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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