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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赖恶意讨薪

北京-朝阳区 09-12 11:45  悬赏 0  发布者:156781…… 给我留言  回答:(7)
甲 方:XXXX有限公司
乙 方:马X明
    2016年7月1日,乙方承揽了甲方在北京市海淀区的友谊家园、燕保家园、馨瑞家园、苏一二、苏三四、西小营村共六个社区的移动家庭宽带装、移、拆机及故障维修业务。2016年10月,甲、乙双方在业务承揽区域调整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提出解除劳务承揽关系的要求。
    甲、乙双方在劳务费结算问题上产生较大分歧,乙方于2016年1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提起诉讼,现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同意解除劳务承揽关系,解除劳务承揽关系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二、甲、乙双方确认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乙方所承揽甲方在北京市海淀区共计六个社区的移动家庭宽带装、移、拆机及故障维修业务,最终结算的各项劳务承揽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三、乙方于签署本协议三日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提出撤回诉讼请求。
    四、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核准乙方撤回诉讼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壹拾伍万元。
    五、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的所有争议、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即告终结(或互相免除)。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和业务发包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解除合作关系后,由于派单系统中的帐号未及时删除,系统还在给乙方发送装机工单短信。2017年7月24日,马X明再次来我公司以涉露客户信息为由索要费用,并且多次来我公司闹事,极大的影响了我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为免发生暴力冲突事件,我单位多次报110中心请求警察出面解决。出勤民警多次警告马X明通过劳动仲裁、法院维护自己合法权利。但马X明从未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还是多次来我单位讨薪,下班后阻止我单位负责人上车,拉着我单位负责人的手臂不让离开。

    针对此类情况,可否在留有视频证据的情况下去法院起诉马X明,以防碍公共治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为由申请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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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2 11:51
可以报警寻求帮助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2 12:48
有必要报警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2 13:20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7-09-12 12:18
你好!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7-09-12 12:22
您好,建议报警寻求帮助
回复时间: 2017-09-12 12:44
你好,需要报警。。
回复时间: 2017-09-13 01:09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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