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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途想解除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河北-廊坊 09-04 08:55  悬赏 0  发布者:47146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1.04.18号进入公司,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合同到2014年到期,在此期间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公司裁员,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我应该怎样跟公司谈赔偿金问题,我又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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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4 09:00
可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及未提前通知的待通知金
回复时间: 2012-09-04 10:1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按照你说得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你在公司工作三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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