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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租房的合同纠纷

 09-05 14:42  悬赏 0  发布者:lizhon……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5)
亲爱的律师您好:
合同原文如下:
第四条 押金及费用承担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天内向甲方支付押金2200元整(大写贰仟贰佰元整),租期满物业交割完毕且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该押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五,九条款情况的,均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2200元(大写贰仟贰佰元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

律师,我是乙方,租了3个月不想租了,属于违约了,现在欠物业费500多元,请问律师,根据合同条款,我有没有权不要2200元押金,用2200元押金弥补所欠500元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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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5日 15时14分
你要承担违约责任2200.物业费也要你缴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5 15:49
你无故不继续履行合同,系你违约。你应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09-05 19:30
无故不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09-05 19:33
无故不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09-06 10:35
无故不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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