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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机动车无责赔偿条款的问题

 09-11 13:45  悬赏 25  发布者:flasha……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九龙坡 回答:(1)
我的车被对方车追尾,交警划定对方全责,然后对方车上有人轻伤,最后花了700多医药费。然后交警谈到我这里也存在无责赔偿责任1000元,这个我认可。
然后现在存在一个问题:这700多元医药费是先通过我的无责赔偿走我的保险,还是应该先通过对方车的交强险走他的责任险??因为这里存在一个我是否有出险记录的问题,还有一个跑保险走手续很麻烦的问题。
另外:我个人对这个无责赔偿条款的理解是:对方有10000元的交强险人伤赔偿责任,然后我有1000的赔偿责任,这个条款实际上是增加了总的保险赔偿额度。按说应该是他的保险先报销伤者医药,不够的情况下再通过我的保险报销余下的。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还请大律师们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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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11日 14时12分
对方全责,应当走对方的保险索赔。你没有责任不需要进行任何保险,你车辆所在保险公司也没有任何赔偿义务。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追问:

呃,那1000元的无责赔偿又怎么说呢?当时交警说我有1000元的无责赔偿义务。我就是不清楚这1000元该咋整,对方驾驶员现在要求先走我这1000元无责赔偿保险把医药费报了,不知道合理否?(话说这个无责赔偿真能折腾人啊!)

回答:

你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交警忽悠你,不用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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