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朱建宇  李仁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广东-揭阳 09-14 00:46  悬赏 0  发布者:黄少民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因生意破产,买掉几次房产还债,还欠有部分欠款,于2000年8月28日转移分家所得房产铺面二间至兄弟名下,并签有一份(只签一张)铺面转让协议书,夫妻二人都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指纹,铺面一直由对方管理出租,也无收取过现金,我一直出门在外地,对方第二天瞒着我到村委会办理过名手续,村委会在协议上签‘经研究同意变更’字样并盖公章,我于2011年11月7日回家向对方讨回铺面时才得知村委会有变更字样,到村委会查询并无变更手续,无我本人签字变更是无效的,要求村委会撤销变更手续,村委会建议我向上级信访部门信访,由上级部门撤销,村委会无权撤销,信访后也无结果,土地使用权证至今还是我的名字,对方以协议内容为买卖合同为由,不同意返还,无奈于2012年3月30日向普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一、转让铺面协议书无效。二、归还铺面二间。三、付还铺面租金9万元。法院判决认定协议有效,驳回我的请求。2012年7月11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付还协议中转让款23万元及13.8万元利息,法院于2012年9月10日做出判决,己超过二年期限,丧失胜诉权,驳回上诉。请问:这样是超过诉讼时效吗?诉讼时效是多少年?请答复,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4 08:09
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9-14 23:15
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