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景林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签后生效吗

青海 09-20 09:39  悬赏 0  发布者:渴望有人帮助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本单位工作近20年,在2000年破产后又出钱从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又被卖给私人老板,老板来后只签了一年劳动合同(2010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12日)至2012年9月17日老板让全体员工补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2011年2月12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 年(  ) 月 (  ) 日止。本合同于2012年10月31日终止。’看后我觉得不合理不想签可是厂里给我下了通知‘凡不按期签订《劳动合同》者,企业将视其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概不负责并将9月份起停止本人社保资金缴纳.....’此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很可能被辞退,我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1 09:57
你好,可以主张你的一起权利,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0-01 10:24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河南周口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82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61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68
安徽 合肥
人气:85504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