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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购房合同时想更名

辽宁-辽阳 09-21 14:08  悬赏 25  发布者:wuyue5……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问一下,我去年买的房子,今年签购房合同,我没签,想卖,但开发商要收房款的4%做为更名费,12000元,合理吗?有什么方法可以减少费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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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1 14:12
本律师成功办理了众多房产案件
北京知名律所高级律师
李三勇 欢迎垂询
回复时间: 2012-09-21 22:26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21 14:11
好好协商解决。
追问:

但他们收的12000是否太多了呢,有办法可以保护自己吗

回答:

关键在于沟通。沟通以后看结果。

回复时间: 2012-09-21 15:13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你的这种情况不得对房屋进行转卖,建议协商处理吧。
回复时间: 2012-09-21 15:36
以双方协商为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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