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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合同期满,对方口头允诺续签未执行,相互相起诉了,怎么办?

广东-深圳 09-22 21:24  悬赏 20  发布者:gaochu…… 给我留言  回答:(6)
房东是江苏某国有企业办的酒店,酒店经营范围8000㎡,后酒店不做了,分租给别人。周某于2006年6月与房东签了5年租赁合同,租了300㎡改建成招待所,由于经营不善,于2009年6月,再度转租给本方。转店时,房东代表(受房东委托),物业管理处,周某均在场,由于此时旅馆设施已经相当陈旧,预计改造费用50W以上,而5年合同期限仅剩2年,投资根本无法得到收益,于是提出签订新的5年合同。房东代表表示理解,但以原5年合同(周某与房东于2006年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国企再改签合同很麻烦为由,拒绝重新签新合同,但明确表示,2年后(即2011年),5年旧合同完了,一定会再续签3年。因众多方面人物在场,且对方为国企单位,一时大意,听信了口头承诺。
      2011年临近原合同到期,本方便与房东代表联系,希望续签合同,但房东代表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11年6月合同到期,仍旧未有签合同的意思。后要求本方继续经营,房租照常一月一交,但不签订合同。本方认为此举毫无保障,便拒绝此法,2011年6月合同正式到期,而房东代表依旧不肯与本方签订合同,经协商无果,房东代表以水电维修为由,致函管理处停止供应旅馆的水电。之后旅馆便断水断电,本方积极找房东处代表协商,最终在2011年8月,房东代表再次口头答应将签订2年合同,本方也于8月继续营业,并支付了包括停水电期间的房租和管理费,但直到9月,房东代表仍然没有与本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又提出增加房租,且仍然每月一交,无合同。本方拒绝,于是,水电又一次停了。
       停水电期间,本方无法经营,但为了照看设施,所以留人看守旅馆,期间找房东代表商讨多次无果,房东代表亦一直没来旅馆处,一直到2012年8月,本方与房东代表方互相起诉对方。
问题补充:
现对方起诉我方的案子判决已经下来了,我方败诉,这停业一年多的房租,及其物业管理费,我方因未能正常营业(停水停电),故双方各承担一半。

但如今因停业,我方一年期间无任何收入,空调电视等设施均因久为使用,报废许多,当初因轻信口头续签合同至少有5年经营年限的承诺,而实际仅经营两年,投资重建旅馆的费用根本无法收回。

求助,能否还有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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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9-23 11:04
1,是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9-22 21:36
一审判决发来看看
回复时间: 2012-09-22 23:14
是否已过上诉期?
回复时间: 2012-09-23 14:35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9-24 15:37
应该带资料来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详谈,可以帮你找有效的解决途径。希望能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2-09-24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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