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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咨询

 05-14 22:18  悬赏 0  发布者:huahua……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2)
咨询:
   我03年7月参加民办学校教师工作,至今7年,学校从08年新劳动法实施后与本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年, 从08年5月开始缴纳社保,现提出辞职,我的问题是 :
   1、辞职我本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2、08年以前社保可否要求单位支付;
   3、 辞职后可否向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5月16日 02时15分
你应该推前30天通知单位,你主动辞职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障金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需要和你联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4 22:29
本人主动辞职无责任,单位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704034926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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