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600元;  

天津 11-21 10: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600元;
 
  2、返还押金4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000元
 
事实陈诉:
 
  2017年11月9日,被申请人招用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KTV服务员兼职工作,工资为120元/天,工作时间为19:00-02:00。2017年11月04日在宝乐汇(外招牌为“港湾俱乐部”)面试正式签署劳务合同并缴纳400元作为服装费押金,在11月6日晚被分配到百乐迪KTV正式开始工作。
 
11月6日、7日与27日进行了3天的工作,但在27日被恶意辞退。事后未退还押金及三天实效工作工资。
       
详细经过:
 
我和同伴事前是在赶集网看到的此发布招工信息,发布原信息为: “招收KTV服务员,工作时长7小时(晚上7点到凌晨2点),工资120元,包休息留宿,工作地点为百乐汇”
经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工资各事项符合上诉,但工作前必须先缴纳服装费400元作为押金,并口头承诺上班日期自行安排,工作满7天即可退还押金并支付工资,双方无疑后当面签署劳务合同,对方签字人为杨经理。
上班工作前,KTV总负责人张总来培训指示工作,但是临时说上班地方时间需要更改,原因是此处(宝乐汇)暂时未装修好,需要等国庆过后才开张营业,然后临时安排我到其他分店场所(百乐迪)工作,工作时间延长(19:00-07:00),并口头协商同意工资涨至200元/天,国庆过后回来(宝乐汇)工作,时间恢复为原定的7小时(19:00-02:00),工资恢复为120元/天,当时我勉强接受了。后来当晚到百乐迪报道,后来那边协调不明确,当晚未安排工作。
 
我于11月6日晚开始第一天工作,但并非服务员工作,实际为保洁员,不过当天我顺利且合格完成了工作,但当天赵经理把其他也是兼职的两个人辞退了。照常,7日我还是去上班并顺利完成了工作。国庆过后,本想着可以回到原工作地点(宝乐汇)上班,但张总说这边还未装修好,故要继续去百乐迪工作,时间依然是晚7点到早7点,由于本人时间匆忙,故决定歇几天再去上班。之后期间,张总说由于十九大会议召开,娱乐场所暂时不营业,要等到会议结束才能上班,因此又推迟了上班时间。27日我继续去上班,并询问到宝乐汇KTV依然未开张营业,于是还是继续被安排到百乐迪KTV上班,上班时我按经理吩咐认真工作,等到离下班还有三个小时时,被赵经理叫做,职责我清洁工作未做到位,桌子门口墙壁未擦干净,工作太慢。我辩论到已按照吩咐要清洁的都做到位了,并未偷懒,但赵经理挑刺责怪,说墙壁依然有白水渍未擦净,指责我在混时间不干活,并当场辞退了我。我解释无果后,被请走了。之后未收到任何工资。截止写稿日,宝乐汇KTV依然没有开张营业。
 
举证理由:
1.      此工作为非正规兼职,实际工作和前期答应内容并不相符,存在虚假招工欺骗行为。
2.      所签署合同存在虚假签署保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合同本应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应各持一份,但只签署了一份合同,并给乙方持有,且合同上的甲方签字并未签署实名,只以某经理作签署;
3.      合同上说明了缴纳400元“服装费”作为押金,但实际工作时并未收到也未看到有服装发放;
4.      工作要求不合常理,最后无理辞退员工,有骗押金骗劳动力之嫌。
经理对员工过于严格,超出实际工作能力范围:他要求把墙壁桌子门厕所等表面擦得一尘不染,用湿抹布擦完再用干纸巾擦干,在反光下无白水渍,无半点污垢,并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擦完,在实际操作中,按标准工作能力下是不可能完成的,(如要求一个小时内把几间包房擦成全新,包括台桌面及桌边脚,包厅门与门栏,厕所门以及大屏幕玻璃。按照实际要真的清理成没有污点是不可能的。加上之前开国家会议停业期间不开业,期间肯定会有灰常的污染,污垢肯定会变多,但当天本人打扫之后,清洁度对比肯定肯定明显好很多。但很无理的是,经理会给你调刺,即使在细心擦完之后,他也会故意找到细微的瑕疵污点,来污蔑你,说你没有完成任务,这是不能理解的。
5.      宝乐汇KTV实际只是一个中介公司,仅作为面试地点的空头场所,不会开张营业。但会有人在内务工,仅作为面试地点。后证实,两家(宝乐汇与百乐迪)属于合作关系,一方安排员工,一方安排工作。
6.      承诺包休息留宿,或提供短暂休息时间,但工作12个小时期间,主管并没有给与休息时间,并要求每时每刻都要工作,不能停歇,一项活干完得主动找下一项活干。
7.      事后了解到,和我一同做着此项兼职工作的人,都没有能顺利拿到工资,大多也是提前被辞退了。
 
本人承诺以上叙述真实可靠,且承诺工作期间,没有半点偷懒(若有摄像头可调出来做为证明)。
 
为维护个人权益,在合同协商期间,本人已录下协商过程作为证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11-21 10:20
您想咨询什么
追问:

如何按照这个思路去申请仲裁,有没有仲裁成功的可能?从案例分析上看,对方是否构成违法的行为?追回工资有可能吗?

回复时间: 2017-11-21 10:23
您的问题是什么,思路还可以。
追问: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去申请仲裁,有没有仲裁成功的可能?从案例分析上看,对方是否构成违法的行为?追回工资有可能吗?

回复时间: 2017-11-21 10:27
协商不成,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仲裁成功的可能性大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深圳
广西南宁
河北保定
安徽合肥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9687
广东 广州
人气:391995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