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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天津-塘沽区 09-29 07:46  悬赏 0  发布者:小魔仙lih……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在九月二十号向公司交了一份辞职报告,辞职时间是十月五号,从九月二十二号开始休年假和过节不加班,公司发过节的钱没有我的,而且辞职手续还没有办理。我想问问我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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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29 10:38
要看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9-29 09:17
——过节费属于公司福利,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9-29 09:57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2-09-30 10:36
过节福利不是法定强制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2-10-01 19:45
工资总额一般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过节的钱属于福利的一种,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单位不给你支付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单位主张支付,逾期支付的,可以要求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0-11 22:16
在公司没有批准你的辞职报告前,你可以把辞职报告撤销或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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