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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辽宁-朝阳 10-09 15:38  悬赏 10  发布者:ytian2……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父亲57在小学工作了10多年,主要工作是水暖,电工,桌椅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了不一定天天在单位,有些工作等学校放学后开始维修,有些时候放假开始工作,工作时间不定。在学校没有办公室,我老妈在学校附近有买卖,我父亲一般时候在那帮忙。至于工资,一直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线。领取工资,每次都在学校的账上签字领钱。手头上没有任何字据。也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劳动保险是自己缴纳的。我想问问,最近学校不打算让我父亲干了,我父亲能得到什么待遇?具体怎么处理。需要什么证据?
谢谢
问题补充:
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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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9 17:58
你父亲和学校是一个雇佣的关系
回复时间: 2012-10-09 17:30
其实你父亲和学校是一个雇佣的关系,解除关系的时候得不到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2-10-09 18:37
可考虑人证及其他物证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回复时间: 2012-10-09 18:51
可考虑人证及其他物证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回复时间: 2012-10-09 20:34
您好,
1、你父和学校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学校不可以辞退你父亲。
2、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及学校应该给交纳的保险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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