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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广东-广州 10-12 21:24  悬赏 0  发布者:a8446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12-9-3.工资日入职,没有提前申请离职,在国庆过后,8号,我跟主管说了辞职,那就是说,9号申请的离职,但是,11号傍晚,公司的员工已经发了工资,就唯独我没发,打电话问公司,说,那时候,没确定你离职,但是,我是10月份离职的,为什么他不发9月份的工资呢?就这个问题,讨论了下,他们说我做事不负责认。离职没先申请,现在说要到11月20日发工资,公司一般是在10日下午左右发工资。我就想问下,他们这样算是无理拖欠工资吗?如果是,我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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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2 22:18
你好,可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2-10-13 09:10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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