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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天津-河北区 10-12 22:16  悬赏 0  发布者:zylg04……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所在的《焊接技术》编辑部现属天津**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该院属**集团有限公司,说因本部门与科研无关,需将我们剥离,故要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让同隶属于**公司的***公司接收本部门职工,但说无补偿金,这样做对吗?接收单位说,若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给我们补偿金了,他们就不接收我们,这样做对吗?他们是否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与买断工龄补偿金混淆了?咨询的问题您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如何与单位领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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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2 22:31
合同期限连续计算的,可以不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0-13 13:11
现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安排新单位就不给经济补偿金的说法不对。但新单位没有义务必须接收你,是否接收由单位决定。因此新单位说如果领了经济补偿金不接收你没有问题(无论你是否领补偿金,新单位都可以决定不接收你)
回复时间: 2012-10-13 21:35
如果之前是 一个独立的单位,然后强制转移至另一个独立的单位,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前一个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0-15 11:21
现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安排新单位就不给经济补偿金的说法不对
回复时间: 2012-10-18 14:09
现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安排新单位就不给经济补偿金的说法不对
回复时间: 2012-10-27 14:03
解除合同就必须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视为工龄连续,到新的单位后,如果再出现解除合同的情况,应当一并计算补偿年限。至于买断工龄,这属于单位和你们协商的范畴,不属于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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