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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效力等同于房产证吗?

 12-06 09:55  悬赏 5  发布者:yezifu……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台州 回答:(3)
我家于5年前借了亲戚的宅基地指标建的房子,当时只是口头协议说他以后要造房子,我家就还他一间宅基地。所以当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
我们村所有的房子都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只有一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方现在说这间房子是他的,我想请问:如果按书面证明的话,土地使用证也只能证明他只是拥有这块地的拥有者,不能证明这块地上所造的房子是他的吧?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效力等同吗?如果对方起诉法院说这间房子是他的,可能吗?
(附:从投标开始到房子落成都是我家出的钱,所有的证件也都由我家保存,村干部和村民都可以作证是我家事实建房。就是土地证上登记着他的名字,真要打官司我们各有几成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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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06日 10时24分
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房子的所有权是相分离的,也即土地的使用者是谁房子不一定是谁的.但需要你举证据证明是你出资盖房.如果你证据充分,依据法律规定你是能胜诉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专家指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6 11:37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因此,房子属于对方,可以给你适当的补偿,或你购买土地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08-12-06 12:55

  土地使用证只能证明土地是他的,如果你有证据表明房屋是你出资修建并经他的同意,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归你家。对方应当给你家一定的补偿,房子可以归对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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