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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我提出辞职后,原单位向我提出索要违约金,这样合法么

上海-浦东新区 10-26 14:25  悬赏 0  发布者:mop56 给我留言  回答:(9)
2010年原单位甲方(日企独资)派遣我乙方去日本总公司丙方进行工作一年,走之前签署了一份协议,要求我2011年回国后为国内的单位甲方工作满5年,否则提前离开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依据是我在日本标准一年工资的总数减去国内标准工资的总数,这个差值作为违约金。
但是期间在日本的衣食住行都是我个人承担费用。
此时公司提出,在日本一年是培养了我,但是实际上我是作为一名正常职工进行了一年的日常工作,没有参加任何培训项目。
请问,要是进行劳动仲裁的话,我赢得可能性大么。因为日本的日常消费很高,并且我是按照日本最低工资拿的,虽然比国内工资高但是生活下来根本没有存下来多少,所以这笔赔偿金还是很大的。在日的工资是由日本总公司丙方发放的,我这里有纳税证明。
问题补充:
现在有争议的可能就是在培训上。
这个培训费用如何定义?
是否是单位出具给我做了培训所花费用的证明?
我只是参加了日常的工作,并拿了丙方日本总公司的工资。这个算是培训花费证明么?
单位是否会作假证明,证明给我做了培训。

签订的协议上面对此次派遣的定性很模糊
以下为协议正文我认为有问题的地方:
“利用甲公司的总公司丙的社内转勤制度,甲给予乙在丙的所在地XXX学习关于设计方面的最新技术,知识的机会,从而提高乙的能力”
“派遣期间乙保持着和甲原有的劳动合同,被派遣到丙处工作。派遣期间,丙支付给乙与派遣工作有关的工资等款项。”
“在归国5年的技能展开期限(服务期限)里解除或者终了劳动合同时,乙必须在该事实发生日开始7天内支付给甲在{津贴费用确定书}里确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本协议适用于劳动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劳动合同的内容为准。本协议的内容如有和劳动合同发生抵触时,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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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6 14:30
不是专项培训,无需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10-26 14:37
无需支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预约,当面详细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26 14:48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们签署的是培训,现在你不是参加培训,单位也没有支付你任何培训费用,这个违约条款是无效的。
追问:

您好,现在有争议的可能就是在培训上。
这个培训费用如何定义?
是否是单位出具给我做了培训所花费用的证明?
我只是参加了日常的工作,并拿了丙方日本总公司的工资。这个算是培训花费证明么?
单位是否会作假证明,证明给我做了培训。

回答:

单位单方出具的证明无效。

回复时间: 2012-10-26 14:51
无实际专项培训,故无需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10-26 14:53
你好,单位可以要求赔偿培训费用等。
追问:

您好,这个培训费用如何定义?
是否是单位出具给我做了培训所花费用的证明?
我只是参加了日常的工作,并拿了丙方日本总公司的工资。这个算是培训花费证明么?

回答:

你要谨慎对待,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回复时间: 2012-10-26 15:19
不是专项培训,赢得的可能性很大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0-26 15:59
单位要求不合法,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追问:

您好,现在有争议的可能就是在培训上。
这个培训费用如何定义?
是否是单位出具给我做了培训所花费用的证明?
我只是参加了日常的工作,并拿了丙方日本总公司的工资。这个算是培训花费证明么?
单位是否会作假证明,证明给我做了培训。

回复时间: 2012-10-26 16:18
您好,你所述情况,并未有专项培训,单位也未有实际出资,因此,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10-27 22:52
事实上无需支付,不过一般单位会搞来各种文件来证明是培训,所以建议委托个律师,免得输得冤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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