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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否追究公司的责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河北 11-04 07:11  悬赏 0  发布者:zph198……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购买公司住房一套(购房协议中标明离职后退房屋时必须缴纳1万元认购金),后由于公司不合理调动由技术部调到车间工作,现本人提交离职报告。注:本人在车间工作时间为2012年3月到2012年10月,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给出正当调动理由。
现发现公司不应该扣除本人1万元认购金,原因如下:1、购买房屋时,在技术部考虑到自身的发展,可以履行购房协议;2、公司不合理调动后,不能履行购房协议。
请帮助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后,就此事还能否追究公司的责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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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4 09:28
公司不应收取你的认购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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