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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问题

 12-09 10:34  悬赏 10  发布者:abcom6……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3)
我是单位派出差,期间一夜失眠,10天回家后当天就失眠。经一段时间治疗无效后转入市精神病院,确诊为抑郁强迫焦虑等病。我边治边上班,我工作能力强.写书.论文有证可查。96年起我一人从事三人的工作,期间没犯任何错误和问题。但98年初强行将我调一效益不好的单位,收入相差5倍。为此我病复发三次,2004年自杀抢救5天,活过来后到沈阳463医院开颅治疗。2006年我给吴邦国委员长写信申诉,委员长批到局才为我解决了一些问题,万分感谢!昨天看报,有篇消息称可以打官司。过去从来都不知可打官司,今天去省劳动仲裁回答我过了诉讼时效,我官司还能打吗?我心中怒火中烧,苦痛呀!我想时效应从调令的时间算,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单位赔偿我的经济损失。2008.11.26 补充:昨天晚上我和市中院联系咨询,回答:可以打,没有过时效,他的电话027-65686333。但我不放心,请律师再查阅资料确定一下,或者给中院打个电话,相互探讨一下。确定我能胜我肯定打这场官司。谢谢! 另外我请问我的官司受理了,我能提经济赔偿吗?这点很重要。请求您告诉我法律对我这样的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问题补充: 
原单位和现单位收入差距很大,经济上我损失不小,所以关心打官司是否能拿到经济赔偿。谢谢!
我知道过了仲裁时效。但我是要打官司,武汉中院回答我可以打也愿意受理。但我当时忘了问赔偿的问题,我的人生精神肉体都受到重创,然道得不到经济赔偿。我损失了那么多钱,受了许多罪,常人难以想象,然道法律就不支持向我赔偿。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时效是20年,这一规定对我适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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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江律师
  • 电话:18982893232
  • 23459积分
回复时间:2008年12月09日 10时49分
已经答复过!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09 11:15

 你的案件我认为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即使法院受理,我想也未必支持你的请求 。
回复时间: 2008-12-09 11:45
已过时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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