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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养老保险转移

四川-成都 04-16 10:32  悬赏 0  发布者:awapp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于2018年3月开始去南沙大岗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转入地四川资阳市雁江区社保局告知我有一次性缴纳的社保根据人社局2016年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我补缴的社保是在2015年3月在番禺区南村补缴的,补缴时间为2006年3月到2014年12月,补缴单位广州市番禺利得鞋业有限公司,补缴原因公司新开厂在南沙把员工全部转移过去造成全体员工罢工发生劳动争议后补缴,新开厂公司名广州利大鞋业有限公司,我是1963年的,今年55岁,女性去南沙大岗社保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具证明告知不受理50岁以上人群,转入地是要求必须是仲裁部门开的仲裁书或者人民法院开的才行,但是当时我们公司是主动去补缴的没有这些判决书,我现在只有公司给我开的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我可以去法院申请这个文书吗?或者告人社局当时没有开文件给我,现在导致我的社保无法转移,要求补开?我现在不清楚我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诉讼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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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16 10:42
您好,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8-04-16 11:16
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8-04-16 10:43
你好,可以先与公司协商,由公司出具证明,然后申请法院确定,具体的可以来电详询。
追问:

我公司已经出具证明了,但是转入地不认同。他只认仲裁书一类的文书,社保部门我也咨询很多次了,因为这个他们当时本就没开具要公司补缴的文书,所以根本拿不出来,现在就是在跟我耗时间的感觉,我想咨询下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还是只有放弃?

回复时间: 2018-04-16 10:47
你好,可以详细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8-04-16 10:50
你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8-04-16 11:34
你好,建议你直接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8-04-16 15:06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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