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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问题!

江苏-苏州 12-10 13:23  悬赏 10  发布者:fanta8……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件过程:
04年9月进入A公司,一直干到现在(4年多),以前都是每年和公司签订一次合同,去年的合同到今年12月30号就结束了,由于公司明年2月份拆迁,人事部决定今年的合同只签订1个月,也就是08年12月30日——09年1月20日。如果不签,到今年12月30日公司将对其解雇
问:1.公司这样只签订一月合同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

    2.这份合同能签订吗?签订时需要考虑些什么

    3.如果我签订了合同,到09年公司拆迁后,公司会不会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赔偿?如果不签呢?赔偿标准是否有区别?

    4.公司为什么非要我们签订一个月的合同?然道是因为我们工龄长,怕拆迁时赔偿太多?帮我分析下公司在这合同上下功夫的目的是什么?

    5.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司会如何赔偿?能赔多少?是按照最新劳动法还是按照以前的劳动法?(按照月薪2300计算)
请专业人士详细解答,最好结合最新劳动法的条文条例~!
           感谢所有关注次问题以及回答问题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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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10 15:37
一、公司签订一个月的合同不违法;
二、这份合同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你签订的第一份合同,签订没有问题。
三、合同到期,如果因为公司的原因不跟你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签,数额会少半个月工资。
四、如果因为你的原因不签,你可能得不到任何补偿。
五、如果能获得补偿,自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前的赔偿按照以前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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