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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延期办理产权,造成契税损失的咨询

河北-廊坊 11-19 20:25  悬赏 20  发布者:yoyoma……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请阅读下以下内容
目前业主存在的疑问点:
1. 购房合同书上写明,所购房屋建筑面积89.87平米,套内面积79.8平米,交房时,房屋建筑面积变为91.74,但套内面积比合同上写明的面积小了挺多(即补交了房屋增大面积的钱,但实际套内面积反而还小了),开发商是否存在什么责任?
2. 购房合同书上约定交房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当年的房产契税优惠政策为:如在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产权登记的,则享受免契税的政策(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2%均全免),但开发商在2011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按时进行登记且很将近一年都没有办理下相关的资料,造成业主无法享受该项政策,损失4000-8000元不等,开发商是否存在过失,且应进行适当的补偿?
3. 原先购房时,开发商未提醒业主,所购房产面积89.87平米,交房时存在超出90平米的风险(未能提醒业主,契税可能会由1%增加到2%),是否存在过失?
4. 契税+房屋面积补交的资金,超不多在1.6万左右,但实际套内面积,还比之前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了,是否有什么说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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