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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骗保

陕西-渭南 11-24 13:23  悬赏 0  发布者:yyz711…… 给我留言  回答:(4)
09年去邮政转定期,柜台里的营业员问我钱急不急用, 不急用的话可以存一个三年期,一年存一万元的,第三个一万元存够一年后可以取,不可以提前支取,附带一份银行保险,可以在利息基础上增加红利,我问她是不是保险, 她解释说那是它们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产品,不同于保险,2012年到它们银行柜台取就行, 不取的话可以最多放10年,收益会更高, 而且银行利息会根据利息浮动跟着变动。 她当时给我出具的是盖有银行收据的保单, 因为当时在柜台办理,后面等的人很多,再基于对银行的信赖, 我再三询问是不是保险是存款,后,就办理了,出来后又不放心返回去问,她都是给我同样的解释,让我放心,斌没有对于保单部分有多的解释,还有犹豫期的说明,只是强调说是邮政银行办的,肯定两年后最少也会按定期取得。我想柜台营业员代表的是银行,不敢说谎的,也就放心了。以后在同样情况下陆续还办了3份不同类型的,说法都一样,是存钱不是买保险。
   今年11月6日上面说的那一份到期了,我去取钱,营业员一问我是来取钱的,就问我是急用吗? 我说要取,她很奇怪的表情询问别的营业员,然后请我到旁边的办公室给我解释说这是保险合同,我要取得话连本金也不够,而且就是放十年也只有保险红利,跟银行没有关系,也没有什么利息。我傻眼了。妈的!在银行被银行骗了!
   我当时把存钱是的情况讲了,要求银行给我解释:不管是营业员骗我还是银行骗我,营业员在柜台代表的是你银行,我只认你银行。她当时说可以向上反映。而且在解释时还说道,保险公司培训银行营业员时就是那样教营业员对储户讲的,只是后来保险公司拿了钱后变卦了。我说我不管,我要取钱。
    几天后,有个代金部的给我打了几次电话。第一次说我在保单上签字了,就是保险,我说找你们业务员对质,她说可以查是谁给我办的。第二次说可以给我要回本金, 我说不行。第三回说银行确实有过错,本金基础上再给我500元补偿,而且荒唐的说保险公司把档案丢了,查不到当时的银行营业员(营业员吃回扣有记录的),我依然拒绝了。后来我直接找到代金部,给她看了我在银行办理的东西,上面还有我当时做的什么时间取钱的标记。我的要求还是拿我本金和利息,银行红利无关紧要。代金部的说银行很难做,只能做到这样了。那不等于我要为它们的行骗付出损失吗?是个人骗我我还可以接受,你堂堂邮政银行骗我,我怎么能接受!
    我一个个体,还要生活,还在外地上班,没有大量的时间,所以想走正常渠道去讨要公道很难。我想借此咨询下有没有政府机构帮我受理。我心里想了, 把我逼急了,我去银行闹事,引起大众注意,再找到几个和我同样遭遇的(肯定有,我还碰见过一次,后悔没要联系方式),滚他妈的和谐, 和谐的基础难道就是我们弱势群体的忍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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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4 13:30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有需要可以来电约见详谈
回复时间: 2012-11-24 15:0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11-25 14:03
你好,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11-25 20:36
起诉银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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