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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只提前5天通知,无赔偿

广东-深圳 11-26 22:53  悬赏 10  发布者:183974……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试用期2个月3500工资,转正4000工资。2012年5月17到岗,公司在2012年11月26日跟我说公司要注销不开了。没有一点赔偿,只提前了5天让我找工作,工作到11月30日就不用去了。没有签订合同,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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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7 08:51
缴纳保险是单位法定义务,自愿签订的不上保险协议因违法无效。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此外,因此离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27 09:13
建议尽快维权,要求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详情请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27 12:36
你应尽快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27 15:11
有需要,可以约见律师,当面咨询清楚。
回复时间: 2012-11-27 22:36
公司并不一定会注销,可能只是要员工走人的借口,建议尽快收集有关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得到相当于七八个月工资的赔偿。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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