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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中公司搬迁应该得到赔偿吗

广东-广州 11-27 21:05  悬赏 0  发布者:何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2009年4月入职公司A,现在正在休产假中,产假将在2012年12月28日结束。但接到公司通知,公司A将在12月搬到中山总部公司B,而我签的合同甲方是公司A,合同到2012年12月31日到期。
1.合同里我的工作地点为“广东”,现在从广州搬到中山仍属于广东,如果我不随公司迁到中山,这样我能取得经济补偿金?
3.由于我处于妇女的产期、哺乳期内,除了公司赔偿的经济补偿金外,还有额外的赔偿吗?
请尽力帮我解决问题,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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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2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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