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纠纷

湖北-随州 12-02 08:43  悬赏 0  发布者:152713……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在公司工作2年了,现在这个部门要解散,公司只补一个月工资,没有签合同,请问:公司做法对吗?应该补多少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66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2 08:46
您好! ; 
1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 
4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5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6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 ;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02 08:49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2-02 08:51
公司做法违法的
回复时间: 2012-12-02 09:10
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02 09:47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02 10:28
依据不同的情况和证据,可能会有下面的赔偿项目的全部或者几种: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
6、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7、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02 10:34
可以仲裁索赔
回复时间: 2012-12-03 12:59
应该支付两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2-03 13:44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