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变更公司名签订合同导致离职 是否有补偿

 06-06 12:38  悬赏 10  发布者:zfct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4)
你好,我与公司的1年期合同在今年1月到期,当时公司没提续签合同的事,到5月份公司提出以同一法人的另一新注册的公司与我另签合同,因这份新合同的待遇问题双方没有谈妥,我没有同意签这份新合同,公司让我写离职,我现已离职。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能要求原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补偿金是否为1个半月工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06日 13时16分
合同到期后没提续签,但合同继续履行。因此,至少可以要求:
1、合同到期后的双倍工资;
2、变更主体时可以要求1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解答。
其它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45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0-06-06 12:51
你好,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10-06-06 12:5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0-06-06 13:33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评论者:王忠新 给我留言
时间:2010-06-07 08:55
具体看您的操作方式,您写离职申请了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湖北武汉
上海黄浦区
安徽合肥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8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84
湖北 襄阳
人气:443403
广东 深圳
人气:140799
湖北 武汉
人气:348265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57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